麦迪逊打过一个比方:“民主是眼镜,由动乱和争斗两个镜片组成的眼镜。从来与个人安全、或财产权相左,通常在暴乱中短命。”莫里斯说:“我们见识过民主终结时的喧闹,无论何处,民主都以独裁为归宿。”汉密尔顿的句子更简单:“民主是一种病”。
马先生如若方便稍稍翻一翻美国历史,您就会发现,上述对您的民主“常识”提出质疑并且用词大胆的亚当斯、麦迪逊、莫里斯之流,皆属美利坚合众国奠基人,他们类似的话还有很多,摄于篇幅不便多引。”
司马南是典型的胡搅蛮缠,声东击西之徒.他现在已经暴露出反民主的本质.他总是善于时空大挪移.总是拿美国奠基人在200年前对民主的判断来证明民主不好.而否认现在的世界早已是民主国家和民主制度占世界主体国家和制度的实质.也就是说,司马南的脑筋还生活在18世纪.要知道在1776美国独立时代,世界上完全不是民主时代,而是帝国时代,没有几个能称得上是民主的国家的.美国的奠基人才会有对民主的悲观判断.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但即使这样,美国的建立仍然是世界民主制度的开始.而司马南硬要把200年前人们对民主的判断移植到今天以证实不民主不是好东西.这是多么荒谬啊!
既然司马南认为民主不是好东西,应该把司马南送到非洲津巴布韦那样的专制独裁/通货膨胀率高达100500%的国家中跟他的黑人朋友约会去.司马南现在是骑虎难下,鸭子死了嘴巴硬.
司马南还借一个跟他志同道合的"行道者"的文章.借美国三位总统在历史上对印第安人的虐待的时代局限性来否定普世价值.完全是不顾历史和现实,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诡辩.
我们要认识到一个人不会百分之百的完美.一个国家也不会百分之百完美.美国独立时,只有十三个州.美国西部大部分土地还在印第安人手里,作为从欧洲国家的移民过来组成的美国人,必然与印第安人产生矛盾.因此美国的三位总统在历史上犯下了虐待印第安人的罪过.而这正是后来美国政府所承认的错误.美国和加拿大都有印第安人保护地.反过来,中国农民在土改中获得的土地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运动中被剥夺了.都丧失了自己的土地,连印第安人的地位都不如.
林肯总统在南北战争前力求保住美国联邦,虽然说了只要能够保住联邦,即使保留奴隶制度也可以的话.这是因为在当时条件下北方不能先开战.这样要冒着联邦解体的危险.而后来的南北战争的胜利为解放奴隶创造了条件.所以我们不能苛求林肯总统在南北战争前说的那些话.因为时移世易.就象我们不能苛求周恩来总理在文革中所讲的一些错话,做的一些错事一样.
在20世纪二十年代美国才允许妇女参加选举.在五十年代中期才彻底放弃黑人与白人的种族隔离制度.可见民主是逐步发展进来.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而在中国到现在人民都不能享受直接选举国家/省市领导人的权利.四个农民的投票权才相当于一个城市市民的投票权.这样明显工农不平等的事情还在中国发生着.我们有什么资格去指责美国人200年前的行为.先把中国的事情做好才是正道理.
行道者在文章最后说:"上述三人,是美国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他们的实践很好的说明了,普世价值的“普适”到底是怎么回事情。这就好比赵老太爷抽阿Q一嘴巴“你也配姓赵么?”,是啊,那些下贱的、低等的、与大业有妨的人们,你们也配享受普世价值么?"
这段结论只说对了一小半.在当时印第安人确实享受不到普世价值.也正因为这样,美国人民包括黑人,妇女,印第安人,拉丁裔人,亚裔人等美国人民都在不断地争取自己的权利,才换得到今天有一半美国黑人血统的奥巴马也能竞选美国总统.全世界人民包括中国人民在内也在<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已经享受了这些普世价值.这就是全世界人民争取过来的普世价值.不能因为"你们也配享受普世价值么?"就放弃了这个权利.难道无产阶级就因为资产阶级不允许无产阶级掌握资产和知识,无产阶级就放弃这个权利吗?显然不是.而司马南们/行道者们的要求是既然美国等西方国家不让中国,朝鲜,伊拉克,古巴,巴勒斯坦等国家的人民享受普世价值,因此我们就认命吧?!谁叫中国人民不配享受普世价值呢?
附文:《美国三任总统践行普世价值》
作者:行道者
普世价值“普世价值”这个东西,按照有的说法,包括尊重生命啊、自由平等啊,诸如之类的。据说它有个特征,就是“普适”,谁都适合,不分男女老少,不分阶级,不分种族。不过这种观点显然是不会得到以下三个人的认可的。他们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三个人,他们分别代表了美国的独立、美国的精神和美国的自由,这三个人却压根就不认为存在一个“普适”的所谓价值!在他们看来,先确定谁有资格享受“普世价值”,是首要的前提,这才能实现真正的“普世价值”。他们就是美国三位总统:华盛顿、杰斐逊和林肯。
华盛顿是谁,不需要多解释了,想想美国首都的名字,就知道他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起码中国的首都不叫“毛泽东”,不知道这算不算美式个人崇拜?)。这位大陆军总司令、首任美国总统、独立运动的象征,就坚决的反对将某某价值“普适”到所有人的头上,比如,印第安人。1779年,他在指示约翰.塞列文少将攻打易洛魁部落时说:“在所有印第安人居留地被有效摧毁前不要听取任何和平的建议”。1783年,这位总司令还这样描述如何从印第安人身上剥皮:“从臀部往下剥皮,这样可以制作出高的或可以并腿而长的长统靴来。”。
在华盛顿心目中,印第安人恐怕连“人”都不算,他们跟老虎野牛这些能够被剥皮以显示战绩的野兽,是等同的。他追求“独立自由”,这是“普世价值”,但是在他看来,印第安人绝对没有资格享受“独立自由”,这个资格只能提供给白种人而已。在这里,可曾有“普适”的丝毫影子?
杰斐逊,《独立宣言》执笔者,美国第三任总统,是美国两党制的先驱,是《人权法案》(宪法修正案)的缔造者,他的伟大可以用一句著名的话来概括就是“美国的每一个政党,都遵奉杰斐逊为它的导师。”。那么这位美国民权精神之父,是怎么对待“普世价值”的?还是以印第安人为例,1803年2月27日他在致威廉.H.哈里森州长中说:“我们将推进我们的贸易效益,并且高兴地看到他们(印地安人---胖黄注)中间诚实而有影响的人负债.....最好让印第安人破产或负债,这会迫使他们顺从地出卖土地”;这还不算,他1807年8月给战争部长亨利.迪班的信中说:“只要我们对印地安人部落举起斧头,那在其被灭绝或被驱赶到密西西比以外的地方之前就决不放下斧头来。”
杰斐逊创立的《人权法案》,大肆鼓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那么印地安人有没有这样的自由?他们在杰斐逊看来,只有被欺骗、压榨、屠杀的自由。杰斐逊却似乎从来没有因为这个双重标准而羞愧,因为他内心深处已经认定,印地安人是没有资格享受这些“普适”的东西的,只要有资格“普适”的人享受了,何必管那些“人皮提供者”呢?
林肯,伟大的解放黑奴者。他又是怎么去解放黑奴的呢?1862年8月22日,在给《纽约论坛报》编辑格瑞莱的信中,林肯写道:“我的最高目标是拯救联邦,既不是保存奴隶制度,亦非摧毁奴隶制度。如果不解放一个奴隶就能保存联邦,我就一个不解放;如果解放全部奴隶就能保存联邦,我就全部解放;如果解放一部分奴隶,不解放其他奴隶就能保存联邦,我也照办。”。说白了,只要南方奴隶主不造反,管你奴隶水深火热?只要北方资本家、南方奴隶主都一家亲,都一块“普适”了,黑鬼们解放与否又算什么呢?
不光是对待黑鬼,林肯对待自家白人兄弟一样如此。他所信任的联邦军队指挥官谢尔曼宣称:“我们不仅攻击敌对军队,也攻击敌对人民,我们要让南方的老人和青年、穷汉和富翁都体验到战争的严酷可怕,要让南方未来的几代人不敢诉诸于战争”。于是,北方联邦军队在南方开展了真正的“焦土作战”,摧毁了一切可以摧毁的民用目标(解放军进上海宁可自我牺牲也不用重炮,美国联邦军队却把南方的“首都”和多个大城市变成一片废墟)。
在林肯心中,他是坚定的捍卫了“统一”这个普世价值的,那么黑人的自由权呢?南方人民的生存权呢?往后放吧,看看林肯总统是否愿意赋予你们资格了。
上述三人,是美国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他们的实践很好的说明了,普世价值的“普适”到底是怎么回事情。这就好比赵老太爷抽阿Q一嘴巴“你也配姓赵么?”,是啊,那些下贱的、低等的、与大业有妨的人们,你们也配享受普世价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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